所得稅豁免通知

工業政策和促進部設立的部際委員會負責批准新創公司以獲得稅收優惠. 董事會由以下成員組成:

  • 工業及國內貿易促進部聯合秘書、召集人
  • 生物技術部代表、委員
  • 科技部代表、委員

董事會應根據《所得稅法》第 80-IAC 條的規定,批准新創企業享有利潤所得稅豁免:

獲得印度投資促進局 (DIPP) 認可的新創公司將有資格向部際委員會申請全額扣除其業務的利潤和收益. 只要滿足以下條件:

  • 私人有限公司或有限責任合夥企業,
  • 成立於 2016 年 4 月 1 日或之後,但在 2023 年 3 月 31 日之前,並且

該新創公司致力於產品、流程、服務的創新、開發或改進,或具有創造就業機會或財富的巨大潛力的可擴展商業模式.

根據《所得稅法》第 56 條,申請對超過公平市價的投資享有所得稅豁免:

如果新創公司符合以下條件,則其有資格根據《條例》第 56 條第 (2) 款第 (vii)(b) 項但書第 (ii) 項獲得通知,並因此獲得該條款規定的豁免:

  • 它已根據第 2(iii)(a) 條或任何先前關於該主題的通知獲得 DPIIT 的承認.
  • 發行或擬發行股票後,新創企業的實繳股本和股本溢價總額(如有)不超過二萬五千萬盧比.

欲了解更多詳情,請參閱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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